萍乡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公告(第三批)
萍乡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公告(第三批)
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.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2.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;
3.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4.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且服从医院工作调配;
5.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:
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、审计尚未终结的;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;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现役军人;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、特岗教师、“三支一扶”等人员;在各级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,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;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岗位条件
岗位名称 | 岗位数 | 岗位招聘条件 |
麻醉科医师 | 3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麻醉学专业(或麻醉规培方向), 30周岁及以下。 |
病理科医师 | 1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临床医学专业(病理学规培方向),35周岁及以下。 |
物理诊断科医师 | 3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临床医学/医学影像学(超声医学规培方向)专业,35周岁及以下。 |
健康管理科内科医师 | 2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临床医学专业(内科/全科规培方向),35周岁及以下。 |
健康管理科妇科医师 | 1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临床医学专业(妇产科规培方向),35周岁及以下。 |
健康管理科眼耳鼻喉科医师 | 1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临床医学(眼科/耳鼻喉科/外科规培方向),35周岁及以下。 |
影像科医师 | 2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 医学影像学以及临床医学专业(放射规培方向),35周岁及以下。 |
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技师 | 1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临床医学专业(外科规培方向),30周岁及以下。 |
放疗室技师 | 1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生物医学工程(医学影像)/医学影像技术专业,30周岁及以下。 |
输血科技师 | 1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医学检验技术专业,35周岁及以下。 |
体验办/MDT管理办医师 | 2 |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,学士学位及以上,临床医学,35周岁及以下。 |
备注 | 医师岗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,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。2022年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可参加此次考试,要求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。 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7月1日后出生。 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后出生。 |
三、招聘程序及安排
环节: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、体检、录用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: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,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《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》,下载地址(www.pxsrmyy.cn),并携带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、复印件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工作经历证明、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原件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。报名地点: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(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)。
2.报名起止时间:2022年7月5日至7月11日(正常工作日),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资格审查
1.报名结束后,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,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,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。
2.机关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,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(三)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同步组织的笔、面试/技能考核环节。
本次招聘中医师及技师岗位,考试采取笔试+面试+技能考核的形式,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%、面试成绩占比30%、技能考核成绩占比30%。
2.笔试阅卷结束后,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和技能考试人员。
3.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,规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,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。
(四)体检及录用
1.根据笔、面试、技能考核综合成绩,按照招聘名额1: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
2.体检合格后,上报院党委会审议,确定拟录用人员。
3.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、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,由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是否进行替补。
4.确定拟录用人员后,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,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,经体检合格,政审考察合格,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,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,试用期考核合格后,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。
联系电话:0799---6881702
联系人:彭老师、李老师、赖老师
萍乡市人民医院
2022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