泊车指南
医院有负一、负二、健康公园和地面停车场,共有划线泊位停车位1141个,具体分布:
诊疗区地面车位: 442个
诊疗区负一层车位: 156个
诊疗区负二层车位: 206个
全科医生楼负一层车位: 82个
全科医生楼地面车位: 105个
健康公园停车场车位: 150个
我院严格按照发改委核定价格收取停车费:
2018年7月1日根据发改委下发的《关于萍乡市人民医院院内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萍发改收费字[2018]247号)文件,施行收费标准:
1.以每12小时为一个计费时段,收费标准为5元/辆·一个计费时段,不足一个计费时段的按一个时段计收;摩托车1元/次;停车半小时以内(含半小时)任何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。
2.来院就诊的患者车辆停车3小时内(含3小时)免收停车服务费。停车时间超过3小时,按上述标准收取。
3.对于一天内多次进入院区内的患者或患者家属车辆,仅收取5元(我院为便利患者,自行下浮的标准)。
停车场停车须知
1、本停车场所收费用为泊位占用费,对车辆及车内财物不负保管责任;
2、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停车场值班人员的指挥,并按规定位置停放,严禁占位停放或阻塞通道,以确保急救通道畅通;
3、进场车辆须严格按交通标志行驶,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,禁止在院区鸣喇叭;
4、进场车辆请确保车门锁闭,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,自行保管贵重物品,如发生被盗、损坏或车内贵重物品的遗失,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;
5、为确保车场安全,严禁携带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进入车场;
6、进场车辆在停车场内出现刮擦、碰撞等损坏情况,由损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;
7、车场内禁止吸烟,请勿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、乱丢纸屑、果皮等垃圾;
8、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、修车、洗车及学习驾驶技巧等行为;
9、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应及时修复或支付修复费用;
10、 进入车场车辆视同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,医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具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