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会
7月18日下午,我院在第一学术报告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会。院领导及班子成员、党支部、职能科室、临床医疗、护理、医技药学主要负责人参会。会议由党委书记刘绍华主持并讲话。
会上,分管创建工作副院长刘朝晖首先解读了《萍乡市人民医院关于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萍医党字〔2022〕104号)、《关于印发<萍乡市人民医院2022-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(萍医党字〔2022〕105号)两个方案,进一步明确了医院各支部、各科室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,要求各支部、各科室按照责任条款落实好各项工作。接着,反馈了7月15日市创建办督导组对我院督导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尽快落实、限期整改。创建办、督导办及时跟进整改情况,确保落实到位。
纪委书记刘连承传达了《萍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问责办法》(萍办字〔2022〕3号文件),强调对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中不及时、不正确或不履行职责、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部门单位,以及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,按照实事求是、权责统一、有错必纠、责任与过错相适应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。
党委书记刘绍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,对医院“双创”中几项重点工作再次强调:一是要再次提高认识。“双创”工作是检验医院日常工作功底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医院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。各支部书记、科室负责人,特别是相关责任部门,必须严阵以待,按照工作要求,持续抓好工作落实;二是要强化工作责任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做好窗口一米线有序排队、人员不扎堆,积极劝导不戴口罩行为;加大控烟工作力度,落实无烟医院要求;患者食堂卫生严重影响医院创建形象,要限期整改到位;三是要加强常态化管理。各支部、各科室对“双创”工作要加强制度化管理,做到措施常态化,抓好日常双创工作任务的落实。